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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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睡袋 5成中文標示不合格

台灣少子化是眾所知悉的事實,據內政部戶政司調查指出,近年國內每年約20萬的新生兒中,母親為第一胎的比例年年都超過50%,顯見越來越多的家庭是以生育一胎為主。在獨子的情況下,家長便將萬千寵愛與資源集於小孩上,特別注重親子互動與孩童教育,露營便日漸成為國人盛行之戶外休閒活動。依中華民國露營協會統計,台灣常態性露營的人口突破兩百萬人,龐大的消費需求也衍生出不少周邊的市場商機。其中,為在露營或登山時擁有良好的戶外睡眠品質,方便攜帶之睡袋商品便廣受消費者青睞。

       為確保市售睡袋的品質安全,消基會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共同合作,於107年上半年在量販店、百貨商行等販售地點及購物網站等通路,隨機購買12件不同廠牌的睡袋進行檢驗,檢測結果,「品質項目」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但發現「商品檢驗標識」計2件不符合規定,「中文標示」計6件不符合規定。

一、睡袋檢測標準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睡袋商品係依據國家標準CNS 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規定進行「游離甲醛」、「禁用之偶氮色料」等2項「品質項目」檢測,另依據CNS 2339-1「纖維混用率試驗法-第1部:纖維鑑別」、CNS 2339-2「纖維混用率試驗法-第2部:纖維混用率」檢測「纖維成分」及含量,並依「商品檢驗法」、「織品標示基準」查核「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
二、檢測結果 半數中文標示不符規定
       本次購樣商品的檢測結果如下:
一、品質項目:
 「游離甲醛」、「禁用之偶氮色料」全數符合國家標準之規定。
二、標示查核:
 (一)商品檢驗標識:計2件(編號1「韓國Buffalo極暖加厚科技中空棉睡袋」、編號9「900型超輕纖維睡袋」)不符合規定,其商品本體未標示商品檢驗標識。
 (二)中文標示:計6件(編號1「韓國Buffalo極暖加厚科技中空棉睡袋」、編號2「LoveBBB美國Wildkin無毒幼教睡袋」、編號3「COZY萊姆綠睡袋/C15」、編號7「犀牛牌中空纖維睡袋」、編號10「睡袋(兒童睡袋)」、編號12「新絲舒眠兒童午安被-睡袋」)不符合「織品標示基準」之規定,不符合情形如下:
 1、編號1「韓國Buffalo極暖加厚科技中空棉睡袋」:外包裝未以中文標示纖維成分,及未標示生產國別、洗燙處理方法,以及進口商名稱、電話及地址;纖維成分種類與檢驗結果不一致,且未標示纖維成分含量。
 2、編號2「LoveBBB美國Wildkin無毒幼教睡袋」:外包裝未以中文標示枕頭纖維成分;睡袋及枕頭纖維成分標示與檢測結果不一致。
 3、編號3「COZY萊姆綠睡袋/C15」:外包裝未標示纖維成分含量及洗燙處理方法。
 4、編號7「犀牛牌中空纖維睡袋」:洗燙處理方法出現多餘之「乾燥」圖案標示「 (擰扭)」,以及「  (翻滾烘乾)」圖案中未標示使用溫度條件與規定不符。
 5、編號10「睡袋(兒童睡袋)」:未標示尺寸或尺碼,及未以附縫標示枕頭之纖維成分、生產國別及洗燙處理方法。
 6、編號12「新絲舒眠兒童午安被-睡袋」:睡袋及枕頭纖維成分標示與檢測結果不一致。
三、不符合規定後續處置事項
       標準檢驗局說明,本次檢測不符合規定者處置如下:
 一、未貼附「商品檢驗標識」計2件(編號1「韓國Buffalo極暖加厚科技中空棉睡袋」、編號9「900型超輕纖維睡袋),經該局查證逃避檢驗屬實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規定處以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且依第63條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並得限期停止輸入、生產、製造、陳列或銷售。未依規定限期回收或改正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二、「中文標示」不符合規定計6件(編號1「韓國Buffalo極暖加厚科技中空棉睡袋」、編號2「LoveBBB美國Wildkin無毒幼教睡袋」、編號3「COZY萊姆綠睡袋/C15」、編號7「犀牛牌中空纖維睡袋」、編號10「睡袋(兒童睡袋)」、編號12「新絲舒眠兒童午安被-睡袋」):將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標示,若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標準檢驗局指出,睡袋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對業者
一、商品標示是業者對商品的品質承諾,亦是提供消費者充分而正確消費資訊的基本要求,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二、睡袋屬於應施檢驗商品,業者應完成相關檢驗程序後,才可流通至市面上販售,切勿逃避檢驗,以免遭受重罰,且致商譽受損,得不償失。

對消費者
一、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商品(商品檢驗標識查詢網址:https://civil.bsmi.gov.tw/bsmi_pqn/)。
二、請選購商品本體附縫(洗滌標)及外包裝標示清楚、詳細的產品,標示內容需包含:
(一)國內產製者,應標示製造廠商或委製商名稱、電話及地址;其為進口者、應標示進口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
(二)尺寸或尺碼。
(三)生產國別(製品主要製程地之生產國別)。
(四)纖維成分及填充物成分。
(五)洗燙處理方法:應包含「水洗」、「紡織品專業維護」、「漂白」、「乾燥」、「熨燙及壓燙」之圖案。
三、詳細閱讀睡袋之適用年齡或身高、注意事項、使用方法、警語等標示內容,有調整帶的睡袋,使用時不要拉太緊,避免造成身體不舒適等情形。
四、挑選睡袋商品時,除以手觸摸檢視表布之質感外,可打開被胎之表布拉鍊,觀察填充物是否夾雜不明雜質,並檢查有無刺鼻異味。
五、留意所列的注意事項及洗滌方式,若可水洗,則最好先以清水洗滌過,以減少吸附在其表面之化學物質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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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7年市售「睡袋」市場購樣檢測結果彙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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