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資料提供

市售吸塵器大調查 三成零件與原申請檢驗合格元件不符

現代人生活忙碌,越來越少有時間整理居家環境,尤其職業婦女在工作外還要兼顧家庭,一天24小時根本不夠用,讓現代人開始追求省時省力的打掃方式,也帶動了居家生活類家電的買氣,也為電器業者及網購平台帶起一波業績;而在多樣化的居家生活類家電中,又以可快速吸塵、輕巧便利的吸塵器最受消費者的青睞。

    吸塵器即為利用電動機高速運轉,在內部產生負壓(低於空氣大氣壓之壓力)原理,透過吸塵管將灰塵、細小垃圾等物質吸入集塵處,負壓愈大則吸力也愈強,達到除塵清潔的效果。而鑒於吸塵器已成為民眾家中不可或缺的家電之一,為了確保消費者權益及瞭解市售吸塵器之安全性,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攜手合作,隨機購樣市售10件吸塵器進行查核,檢測結果發現「品質項目」、「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皆全數符合規定,「重要零組件比對」則有3件不符合原技術文件資料。

樣品說明
    消基會與標檢局於107年第一季中,至台南地區的量販店、大賣場等販售通路,隨機購樣10件吸塵器,價格最高者為9號「Electrolux-吸塵器」,售價2990元;最低者為4號「BAIRAN-白朗直立手持兩用HEPA吸塵器」,售價988元。
檢測標準
    經濟部標檢局於78年9月1日將「吸塵器」列為強制檢驗商品,且於106年2月24日公告將應施檢驗之吸塵器整合為「真空吸塵器及吸水清潔機(限檢驗額定電壓單相交流250V以下,包括附有交流轉直流之電源轉接器使用或充電者,且非屬動物用者)」,而通過檢驗之商品會貼附「商品檢驗標識」,方便民眾辨識選購。
    本次抽檢之吸塵器商品皆為連接單相交流電源使用之非充電式吸塵器,其檢驗係依據國家標準CNS 376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產品的安全-第1部:通則」、CNS 13783-1「家電製品、電動工具和類似裝置的電磁相容性要求-第1部:發射」及國際電工標準IEC 60335-2-2「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Part2-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vacuum cleaners and water-suction cleaning appliances」,進行「溫升試驗」、「洩漏電流試驗」、「絕緣耐電壓試驗」、「異常操作試驗」、「構造檢查」及「電磁相容性測試」等品質項目檢測,另查核「重要零組件比對」,並依據前述標準及商品檢驗法進行「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查核。

檢測結果
 本次購樣商品之檢測結果如下:
品質項目:全數符合規定。
重要零組件比對:3件(編號2「德律風根-直立式吸塵器」、編號3「Mdovia-乾式吸塵器」、編號7「LAPOLO-旋風式真空吸塵器」)不符合規定,其不符合情形如下:
(一)編號2「德律風根-直立式吸塵器」:樣品之外觀、內部結構及零組件與原技術文件資料不符。
(二)編號3「Mdovia-乾式吸塵器」:電源插頭、電源線材、電路板之電子零件配置及銅軌佈局及電源開關與原登錄資料不符。
(三)編號7「LAPOLO-旋風式真空吸塵器」:非分離式電源線組插頭及線材之驗證編號與原報告不符。
標示查核:
(一)「商品檢驗標識」:全數符合規定。
(二)「中文標示」:全數符合規定。
不符合規定後續處置事項
    標準檢驗局指出,吸塵器屬應施檢驗商品,商品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本次檢測中,有3件商品「重要零組件比對」與原技術文件資料比對不符,已違反《商品檢驗法》第40條第1項「取得驗證登錄者,應依商品驗證登錄證書所載之範圍、型式或功能使用,且不得將其商品驗證登錄內容使用於登錄範圍外之商品,如有變更,申請人應重行申請登錄、以系列型式申請登錄或申請核准。」,但因不涉及基本設計變更,且品質項目皆檢測合格,故標準檢驗局會先請業者申請核准或申請系列型號,若業者仍未改善,則將依《商品檢驗法》第42條第5款「未依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使用商品驗證登錄證書,經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完成。」,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其他
    近年來不乏聽聞許多電器自燃或爆炸的新聞,像106年8月桃園有掃地機器人在家自燃、12月在基隆有民眾除濕機使用時間太久,造成機器過熱起火;而今年1月台中一住家使用冷暖循環扇不到3小時機器突然自燃;諸如此類的事件幾乎每年都會發生。
    而雖鮮少有吸塵器起火的新聞,但消基會提醒民眾在購買吸塵器時要注意其標示的電壓是110V還是220V,務必要與家中插座之電壓相同,若使用不同電壓,可能會使吸塵器內部的馬達損壞或產生過熱之現象;且在使用前要先做簡單的插拔試驗,測試該產品的插頭與壁上插座是否密合、接觸是否良好,若發現有鬆動或插入過緊而拔出時費力的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該插座;而吸塵器也盡量勿與其他高耗電量之電器(如:烤箱、電暖器、微波爐、電鍋、水冷氣等)共用同一組插座或同一組延長線,以避免因過載而引發電線走火。
    另外,使用吸塵器時,除了不可吸取易燃性物質、腐蝕性液體及任何燃燒物(未熄滅菸蒂)外,更應隨時注意吸塵器電源線是否有纏繞打結、電線外層橡膠脫落或損傷之情形,若發生該現象則應立刻停用,以避免發生短路或觸電的情況。
消基會和標檢局呼籲
對政府

應每年不定期抽查市售吸塵器,檢視有否未檢驗之商品在市面上流通販售,並確認商品上有無商品檢驗標識,以維消費者安全。
目前市面上吸塵器種類款式愈來愈多,少數商品更會標榜「除螨」、「吸力不衰」、「吸力300%」等功能作為商品訴求之廣告用詞,主管機關應就市售吸塵器之廣告內容及廣告用語進行瞭解,並針對誇大不實或引人錯誤的廣告用詞要求業者限期改善,以避免業者魚目混珠,也讓消費者在選購時較有保障。

對業者

商品標示是業者對商品的品質承諾,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吸塵器屬應施檢驗商品,業者應完成相關檢驗程序後,才可流通至市面上販售。
依法已取得驗證登錄之商品,於上市後,如商品登錄內容有所變更時,應重新申請登錄,切勿便宜行事,否則恐遭廢止商品驗證登錄,得不償失。

對消費者

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商品(商品檢驗標識查詢網址:https://civil.bsmi.gov.tw/bsmi_pqn/)。
(圖例如:、或)
選購時檢視廠商名稱、地址、電器規格(如:電壓、消耗功率或電流)及型號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並檢查是否附有使用說明書。
為避免危害安全,消費者應妥善保管使用說明書,使用前應詳細閱讀使用說明書,特別是有關警告、注意事項,並應依照使用說明書指示及安全注意事項使用吸塵器。
使用前請確實將電源線插頭與插座緊密貼合,不可有鬆動或插入不完全。將插頭拔離電源插座時,應以手握插頭拔除,避免以拉扯電線之方式拔除,致造成內部銅線斷裂。
若有集塵袋的吸塵器,在沒有裝上集塵袋前,請勿使用;使用前請將集塵袋內的灰塵、棉絮及毛髮等清除乾淨後再使用,以免影響吸塵效果。
清潔保養時,先將電源插頭拔離插座,以避免有觸電危險。清潔時,慎防吸塵器本體浸泡在水中,以避免電撃危險。可以擰乾柔布輕擦機體污垢及灰塵,特別是出入風口應保持清潔與暢通,以免影響吸塵器功能。
隨時注意吸塵器使用狀況,不可讓電源線在使用過程中纏繞打結,若有運轉不順暢或故障現象發生,應立即停止使用並聯絡廠商指定之維修站辦理檢修,切勿自行更換零件或拆解修理,並應注意定期保養,以確保使用安全。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附件

我要詢問

您所勾選的產品/服務:

    取消

    登入

    忘記密碼?

    或以下列方式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