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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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祭祀用品八成不符合商品標示規定 環保金紙廠商說了算?

中元普渡將至,準備豐盛的供品祭拜祖先、神明、好兄弟皆是民間傳統習俗,量販店、超商及網購平台也早看準商機,紛紛推出各種優惠活動與特惠組合,搶攻消費者荷包。
    除了各式各樣的祭品,普渡金更是不可缺少的必買用品,走進量販店,排列整齊的「好兄弟量販包組合」、「好兄弟普渡金紙特惠包」、「好兄弟專用門口金紙超值組」等,各種組合讓人看得眼花撩亂;傳統香舖店門口也排放著一包包的普渡金包,一包100到600元不等,有一般普渡金、元寶蓮花普渡金與附加毛巾臉盆金條蠟燭的豪華普渡金,任消費者依需求選購。
    消基會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於8月13至31日間,於台北地區的量販店、香舖、生活百貨等實體販售通路與網路通路進行採樣,並依據《商品標示法》對香品及金、銀紙進行調查,檢視其品名、製造商資訊、產地等中文標示是否清楚完整。

一、抽查20件祭祀用品,商品標示僅20%合格
    本次調查香品與金、銀紙各10件商品,香品價格落在10~125元之間,金、銀紙價格落在10~158元之間,因包裝、規格、重量皆不同,故價格落差較大。
依據《商品標示法》規定,祭祀用品屬一般商品,應標示「商品名稱」、「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商品原產地。屬進口商品者,並應標示進口商名稱、電話及地址」、「商品內容:主要成分或材料;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等」、「國曆或西曆製造日期」。
    本會此次抽查香品與金、銀紙標示,發現10件香品中僅編號6「特製正沉檀香」符合商品標示規定;其餘9件香品中編號4全無標示,編號2「正粧黑沉香」與編號5「特製晏息名香」電話標示錯誤,編號10「沉檀香」未標示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商品原產地與製造日期,另6件香品未標示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商品原產地;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主要成份及材料與製造日期。
    而10件金、銀紙樣品中,僅編號1「拜門口好兄弟金紙」、編號5「好兄弟普渡金紙量販包」、編號6「拜好兄弟門口金紙」3件商品符合商品標示規定,其餘7件樣品中編號3及編號8全無標示,編號2「普渡公金」電話地址標示錯誤,另4件樣品未標示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商品原產地;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主要成份及材料與製造日期。
    依據《商品標示法》第5條規定:「商品因體積過小、散裝出售或其他因性質特殊,不適宜於商品本身或其包裝為商品標示者,應以其他足以引起消費者認識之顯著方式代之」,而本會同仁調查時發現,一般香舖店中,擺放散裝金、銀紙的架子上僅標示金額,並無製造商、產地、製造日期這些可讓民眾辨識的資訊。
    消費者在使用香品與金、銀紙後,應立即洗手,以避免誤食可能含有的化學物質。於室內焚燒香品時,應保持通風,以避免香品燃燒所產生氣體、煙塵累積而被吸入,造成對於身體健康之傷害性。如要自行焚燒紙錢時,儘量站在上風處,以免吸入過多有害氣體,並且燃燒紙錢的地點,以在通風良好的場所或戶外場所燃燒紙錢最佳,同時要注意餘燼是否完成熄滅,才不致釀成失火意外。調查結果發現樣品皆未標示注意事項,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第2項之規定:「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因此本會呼籲業者,應加強商品相關資訊之標示,避免消費者受到不必要的傷害,否則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以上不符合之商品,主管機關可依《商品標示法》第15條「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通知生產、製造或進口商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之規定處置。

二、主關機關無認證標準,環保香與金紙淪為口號
    據環保署空保處的統計,國人105年約焚燒紙錢19.5萬公噸,燒香約2.1萬公噸,而燃燒後會產生硫氧化物、一氧化碳、苯、甲苯、甲醛、多環芳香烴等多種物質,其中苯、甲苯、甲醛、多環芳香烴具有致癌性,人體吸入後會對健康造成損害。環保署也呼籲民眾可採「購買環保金紙」、「減少紙錢和香使用量」、「集中焚燒」等方式祭祀,減少空氣汙染。
    環保署的呼籲言猶在耳,但消基會電訪後發現,環保署鼓勵民眾選購環保金紙,但卻無訂定「環保金紙」、「環保香」的認證標準,民眾購買時僅能憑業者口述得知商品是否環保,而無法從包裝或標示上確保自己選購的商品是認證之環保商品。
    而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對於香品與金、銀紙之品質檢測標準如下,CNS 15047「香品」國家標準規定為:(一)游離甲醛含量:0.3 mg/L以下;(二)重金屬:鉛1000 ppm以下、鎘100 ppm以下;(三)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苯0.20 ppm以下、甲苯0.35 ppm以下、二甲苯1.0 ppm以下、二氯苯0.20 ppm以下;CNS 15095「金、銀紙」國家標準規定為:(一)游離甲醛含量0.3 mg/L以下;(二)重金屬鉛1000 ppm以下;(三)鎘100 ppm以下。但因香品與金、銀紙皆屬非應施檢驗商品,即政府無強制此類商品需符合規範才可販售,故目前市售的「環保金紙」與「環保香」皆為業者標榜,並無實際的把關結果可供參考。

三、集中焚燒,保持通風、用紙條(袋) 健康又環保
    隨著環保意識抬頭,近幾年各地紛紛推廣金、銀紙集中焚燒,減少空氣汙染,許多公司行號、社區住戶也都採登記方式,統一購買、焚燒。基本的普渡金內含壽金、刈金、福金、普渡公金文疏、普渡旗、巾衣、小銀金等,其中壽金、刈金、銀金等多用橡皮筋捆束成疊,再將全部的金、銀紙以塑膠袋裝袋;祭拜完後,便將普渡金裝入原本的塑膠袋中,或採用裝箱的方式集中放置,託專人送至鄰近廟宇中焚燒或是向當地的環保局預約金、銀紙錢巡收專車運至焚化廠焚燒。希望透過焚化廠先進的污染防制設備,減少露天焚燒紙錢對環境及人體健康的危害。
    內湖焚化廠表示,為尊重民間信仰習慣及消除民眾疑慮,每年普渡焚燒金紙前,焚化廠都會舉辦淨爐儀式,清除之前焚燒垃圾殘留的氣味與殘跡;而因民眾皆會在裝著普渡金的塑膠袋外寫上供奉文字,或將寫好的普渡公金文疏裝入袋內,基於尊重宗教信仰,焚化廠的工作人員並不會將外層塑膠袋打開取走,故金、銀紙錢巡收專車入廠後,便直接將一包包用塑膠袋裝的金、銀紙送進焚化爐焚燒。
    消基會提醒民眾,中元普渡人潮眾多,大量金、銀紙無法即時於金爐焚燒,如委託廟宇或自行在家焚燒普渡金,則不可因為怕麻煩便將整包或整疊紙錢投入焚燒,應保持通風,避免燃燒不完全,產生的粒狀污染物、一氧化碳、硫氧化物等多項空氣污染物以及戴奧辛散發至空氣中,傷害身體。
    消基會呼籲,金、銀紙製造商應以紅紙條或其他可燃物質取代橡皮筋,販售商應以紙袋取代塑膠袋,避免消費者不注意將整疊紙錢丟入香爐焚燒,進而產生有毒物質危害人體。


消基會呼籲
對政府

應於民俗節慶之前加強稽查及檢驗香品與金、銀紙,才能確保消費者買到符合標準的商品。
應制定香品和環保金、銀紙的環保標章規格,輔導業者開發替代產品,減少對弱勢業者的經濟衝擊。
應落實本土製造商品檢測規範,並要求進口商檢附檢測報告,確保品質。
應不定期抽查焚燒香品與金、銀紙之廟宇或公共場所之室內空氣品質,以維護民眾健康。
輔導寺廟採用環保金爐和透過改善通風等污染防治,減少室內空氣污染。

對業者

香品與金、銀紙製造商應落實包裝商品安全性及標示的正確性,販售商應在架上標示散裝商品製造資訊,維護消費者權益。
香品與金、銀紙製造商應以紅紙條或可燃物取代橡皮筋,販售商應以紙袋取代塑膠袋,避免消費者直接焚燒整疊紙錢,產生有毒物質危害人體。
香品與金、銀紙製造商應優先生產環保標章規格及CNS規範的香品及金、銀紙。

對消費者

選購商品時,應注意檢視業者在商品包裝說明及所提供的商品資訊。
優先選購符合環保標章規格及CNS規範的香品及金、銀紙,降低環境汙染。
使用香品及金、銀紙後,應立即洗手,以避免誤食可能含有的化學物質。
經常進香者應減少在香爐前停留的時間,並選擇有通風設備的寺廟,減少焚燒香品與金、銀紙的數量。
在品質未全面把關之前,建議減量焚燒香品與金、銀紙,以維護空氣品質,保護自身健康。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附件一:香品抽樣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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