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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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普尼雞蛋事件 頭疼醫頭、腳疼醫腳 這樣的食安保證是無法讓人安心的!


今(2017)年6月初歐盟地區傳出芬普尼可能污染雞蛋的訊息;7月20日,歐盟的食安通報系統突然發出警告,指比利時出產的雞蛋商品,檢驗出違法超標的殘留農藥「芬普尼」(Fipronil),包括雞蛋和其衍生產品,風險時間可能長達一年。此一警訊,在歐盟地區延燒近一個月,波及16個國家,回收雞蛋超過百萬顆。
就在歐盟執委會8月11日宣布,將於9月26日就雞蛋受殺蟲劑芬普尼汙染事件召開會議之際,傳出香港成為第一個受毒雞蛋影響的亞洲地區,接著傳出芬普尼雞蛋事件也波及南韓。南韓媒體表示,國民每年平均吃下約12.5顆「毒雞蛋」,除「芬普尼」外,京畿道光州的某家養雞場內,還驗出另一種殺蟲劑成分「畢芬寧」(Bifenthrin),含量約為0.0157毫克,略超過標準值0.01毫克。

而這個時候,衛福部食藥署在8月16日宣稱,今年從元旦至8月11日間,台灣僅從美國進口約459噸生蛋,沒從其他國家輸入,歐洲毒蛋不影響我國,且為了確保國人食品安全,該署已於同日啟動北中南三區通路之雞蛋稽查抽驗專案;18日公布10件雞蛋之檢驗結果皆未檢出芬普尼。
只是,食藥署這個宣稱在4天後(8月22日)被打臉。農委會防檢局的記者會上宣布驗出3件國產雞蛋有芬普尼,其中彰化連成牧場153ppb為最高,使台灣進入10天的緊急查驗流程。
28日,行政院跨部會小組下達最後通牒,表示下游食品業者如用到問題畜牧場來源的雞蛋,應立即停用,並於當晚6時前完成回收,否則將依違反《消費者保護法》最高開罰150萬元。然而,29日晚間農委會突然又發布新聞稿,指稱嘉義縣一處原本未檢出的蛋雞場,突然檢出殘留芬普尼;另食藥署追查下游流向,發現嘉義有業者換蛋,且業者仍未交代6萬顆芬普尼雞蛋的流向,原本以為要結案的芬普尼雞蛋事件又冒出新的火花。
消基會指出,芬普尼雞蛋事件爆發期間,觀察到主管食安管理的食藥署無視各國為確保其國人食品安全,而進行大規模查驗、封存動作,反而輕描淡寫地在月初抽檢10個包裝蛋品,便宣布台灣沒有受到影響,不料卻在幾天後被防檢局戳破偏安心態,反倒拉著食藥署及各縣市衛生局大規模稽查,封存百萬多顆雞蛋。
在該起事件,消基會發現並呼籲:

食藥署18日宣稱國內雞蛋未受芬普尼雞蛋事件影響,然4天後防檢局宣布國產雞蛋有3件檢出芬普尼,政府這樣的處理,讓消費者仍繼續食用有毒的蛋品,政府是否該負責任?
在「食安五環」中,第一環「源頭控管」在本次事件已見破功,不管是食藥署的「食安雲」或是化學局的「化學雲」,或是農糧署的「生產履歷系統」都未發揮大數據分析、跨部會勾稽查核、有效阻絕的功能,以致非准用的芬普尼流入雞蛋及其製品。
第三環「加強查驗」沒有針對高違規、高風險、高關注產品,提高查驗比率亦是破功;如4月21日公布的戴奧辛毒雞蛋,及本次的芬普尼雞蛋(及其他可能使用在食用動物的環境用藥)均沒有看到查驗績效;且僅針對雞蛋,並未包括雞蛋衍生製品,例如麵糰、液體蛋等都可能會有芬普尼的蹤跡,因此,食藥署應該要趕緊列出追蹤查驗對象,否則消費者繼續吃下肚,到時又該如何賠償呢?!
第五環的「全民監督食安」雖然有建立全民監督防護網絡,啟動1919全國食安專線,但此次未見其效,消基會多次申明,要確保食安,就必須要有公正第三方加入例行稽查、緊急處置等工作,補強全民監督食安的不足,比如說,這次芬普尼雞蛋事件就顯示出採樣(只採包裝蛋品,未包括散裝蛋品)、指紋資料庫的缺漏(可以發現問題,提出預警)。全國從中央到地方政府皆在動員,資源皆感不足,立委在前瞻計畫編列食安經費的美意,應要分配給參與食安的所有單位,而非僅斥資20億元給食藥署興建實驗大樓,請食藥署長告訴民眾「蓋國家實驗大樓可以解決哪些食安問題?」
本次事件,檢視各部會緊急應變機制與通報系統的表現,農委會值得肯定,全面性稽查及善用檢驗資源,得以在短時間內追溯問題與封存問題雞蛋;相對之下,食藥署採樣沒有科學性規劃(10顆不具代表性且高貴的蛋品),逕自公布檢驗結果,令人失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成立宗旨便是維護食品安全,採取源頭管理,建立資料庫及流向追蹤,防止有毒物質流入食品,避免危害國人健康的風險。在這次芬普尼雞蛋事件,化學局缺席了!
台灣目前並無合格的食用動物用的環境用藥,以致農民無所適從,僅聽任藥商建議購買。食安事件過後,消費者關心的是可能遭受的風險,以這次事件為例,風險標的(除了芬普尼,還有其他殺蟲劑嗎?)風險暴露(持續多久?用藥種類?有無更安全用藥?)風險來源(除了雞蛋,是否還有其他食品中標?),請政府也要說清楚、講明白,以安消費者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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