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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朋友借錢不還如何請求返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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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朋友借錢不還如何請求返還借款?請問洪律師:之前朋友向我借錢,陸續已借了三十五萬元左右,現在要請他還錢都拖拖拉拉不還錢,手機打也都不接,傳簡訊也不回,我該怎麼辦呢?還有借朋友沒有寫借據,當時朋友只有用簡訊及用line的方式向我借錢,我是用銀行轉帳,簿子有轉給他帳戶的紀錄,這些可以當證據嗎?我該透過什麼方式或方法,向他提出還錢一案呢?洪律師: 建議你可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對方於期限內給付。如果你有匯款給他的單據,也可以向法院聲請對對方發支付命令或直接提起返還借款訴訟,待拿到確定的支付命令或判決後,可以向國稅局查他的現有財産,再聲請強制執行拿回借款。手機簡訊和LINE的訊息,可以當作訴訟上的證據,證明對方和你之間有借貸關係,且尚未返還借款。參考法條:民法第478條:「借用人應於約定期限內,返還與借用物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未定返還期限者,借用人得隨時返還,貸與人亦得定一個月以上之相當期限,催告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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