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類 電信機器室。 汽車修護廠、飛機修理廠、飛機庫。 室內停車場、建築物依法附設之室內停車空間。 每年5月前
乙類(10~12目) 電影攝影場、電視播送場。 倉庫、傢俱展示販售場。 幼稚園、托兒所。 每年11月前
乙類(7~9目) 集合住宅、寄宿舍。 體育館、活動中心。 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 每年9月前
乙類(4~6目) 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陳列館、史蹟資料館、紀念館及其他類似場所。 寺廟、宗祠、教堂、靈骨塔及其他類似場所。 辦公室、靶場、診所、前款第六目以外之老人服務機構、老人文康機構。(含單純美容瘦身場所) 每年5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