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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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與日本國民生活中心簽訂「跨境消費爭議」合作備忘錄

消基會於今(15)日與日本國民生活中心簽訂」跨境消費爭議合作備忘錄,為台日消費者互相往來、旅遊中發生消費爭議的處理機制又增加了一條管道。
消基會指出,過往遭遇跨境消費爭議,常因為語言隔閡及法律管轄限制,更有感於相關處理機制曠日廢時,消費者往往自認倒楣,沒有積極爭取。因此,透過兩方的消費者保護單位(組織)的協力,對兩地消費者來說,是個非常好的消息。
消基會表示,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MIC)在今年曾經針對消費者網購行為進行調查,並於3月22日公布一份研究報告指出,臺灣消費者年網購消費總額,在2016年為27,715元,顯示臺灣消費者對網路購物的依賴度與日俱增,同時,有高達84.3%消費者表示未來有意願嘗試或繼續跨境購物;而網友最常跨境消費國家,中國大陸有72.7%,日本則占40.4%,是第二經常消費國。
再者,交通部觀光局調查2016年來台旅客國家亦顯示,中國大陸居冠,港澳、日本(1,379,233人次)、南韓分別名列在後,而國人出國目的地,日本亦高達4,295,240人次;萬事達卡國際組織2016年亦發布「亞太區最佳旅遊城市報告」指出,台灣人在亞太區旅遊目的地的前20名中,就包含13個中國大陸城市、6個日本城市以及南韓首爾。
由上述數據可以看出,中日兩地消費者無論是透過網路消費或實境往來,互動都是有增無減,相信也都會有消費爭議亟待處理。
為此,消基會整理近年來接獲跨境消費者申訴資料,觀察出消費者申訴,以跨境旅遊期間衍生的消費糾紛為大宗,包含「參團旅遊」、「網購」、「購買珠寶首飾」、「住宿訂房」(包括近年流行的Airbnb、Booking.com、trivago…)、「自由行包車」、「購買廉航機票」,以及「網路遊戲」等消費爭議。
然,目前我國與鄰近國家、地區的跨境消費維權機制尚未成熟,對跨境消費者而言,因涉及他國法制、外籍廠商、文化差異與語言隔閡,甚至缺乏專業法律扶助等諸多不利因素,大幅降低跨境消費者自行解決跨境消費糾紛的意願與增加其不便性。
日本「國民生活中心」成立於1970年10月,是政府出資設立的獨立行政法人,也是執行日本消費者問題的核心機構;跨境消費爭議業務目前由國民生活中心相談情報部相談第3課(跨境消費者相談負責單位;CCJ, Cross-border Consumer center Japan)負責相關業務。
感於台日兩地互動日益頻繁,相關跨境消費爭議處理機制亟待解決,因此,日本國民生活中心(NCAC)下的跨境消費者中心(CCJ)於2015年底首度透過行政院消保處洽詢消基會協助台日跨境消費爭議處理的相關事務;今(2017)年3月,消基會便主動到日本「國民生活中心」表達簽訂雙方消費爭議處理機制的意願,獲得日方快速回應,並於今(15)日正式簽訂雙方合作備忘錄;換言之,日後台日消費者在彼此國土內發生的消費爭議,均得由對方就地協助處理,為兩地消費者節省往返處理申訴的時間、財力與心力成本,造福兩地消費者權益。
日本國民生活中心松本恆雄理事長表示,國民生活中心除了國內的消費糾紛爭議處理外,針對近年快速增加的與國外消費糾紛處理,也設置了「跨境消費者中心(CCJ)」這個特別的諮詢窗口。目前一年約有4,500件的諮詢量,至今天和消基會簽訂備忘錄後,合作對象已達13個。
「簽訂合作協議(或備忘錄)」是近年消保單位(組織)所興起的合作模式,目的在運用各消保單位的有限資源,跨國際性進行消費者保護事務,申訴為其一,相信這個模式運作順利,日後可以再深入合作,如調查、採樣、檢驗……等等,精實、有效地伸張消費者權益。
未來,消基會將進一步與兩岸四地主要城市、亞洲鄰近國家陸續發展消保合作協議,希望在兩年內完成亞洲消保網絡,為國人消費權謀得最大福利,亦希望消費者能夠給予消基會更多的支持,挺進國際消保舞台,為經常旅遊、網購或購買進口商品的所有消費者進行專業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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