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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同居義務 不強制行房

夫妻同居義務 不強制行房律師講法:《民法》規定夫妻互負同居義務,也就是夫妻婚後要住在一起。律師洪幼珍說,若夫妻不同住又無正當理由,一方可提出履行同居義務之訴,通常目的有兩個,一是藉法院判決讓對方回家、雙方復合;一是若判決勝訴對方仍不回家,再以惡意遺棄為由向法院訴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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